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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们切莫忽视这句话要传达给我们的教训:『于是,主降临来看看。』(创世纪第十一章),亦即我们不能仅凭『传闻』来判断,也不能断言任何事发生,除非我们亲眼所见。以利亚使死人复活,使天降下雨水,使天不降雨,并使天降下火来;但他没说:『我是上帝。』[…]由于《妥拉》对小偷处以所偷物品价值的双倍罚金,在某些情况下会多于双倍,我们不能因此就下结论说,小偷怀着偿还价值的双倍和更多倍罚金的意图,就可以在需要时偷东西。[…]」「有一个故事,内容关于一位兼具学识、智慧和财富的人,他有一位独子,他当然会给予最好的教育,而且将他送到耶路撒冷去完成教育。他为儿子的整体舒适作好一切安排,各方面皆有妥贴照顾,确保这位前途似锦、他所宠爱的年轻人一切都不虞匮乏。他的儿子离开不久后,他就倒卧在床,从此再也没有起来。[…]葬礼和服丧期结束后,一位朋友,据称是逝者遗嘱的执行者,他适时写信通知那位儿子,他父亲已不幸过世,然后打开遗嘱的封印,查看其内容。令他大为惊愕,也令得知遗嘱内容的每个人大感惊讶的是,逝者的全部财产,个人和其他的动产与不动产,在留下相当数额给各慈善机构之后,全都留给了他的奴隶,但是有一个保留条款,亦即他挚爱的儿子,当有权利从全部遗产中选择一件东西,但仅此一件。[…]『那么,』掩不住笑容的老师回答,从你已故父亲的遗产中选择他的那位奴隶,选择他,他的所有财产就会悉数交给你,因为奴隶什么都不能拥有,而且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他的主人。这确实是令尊的妙计。他早就知道如果遗嘱上写明一切都留给你,那位奴隶由于迫于环境而负责管理一切遗物,可能会趁你不在时,自己和朋友将一切贵重物品据为己有;然而如果他知道,或认为一切都属于他,他就会照顾好一切遗物。你睿智的父亲早就知道,他给你选择权的那件遗物,除了他的奴隶无它,有了他,你就会成为一切遗物名正言顺的拥有者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