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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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切莫忽視這句話要傳達給我們的教訓:『於是,主降臨來看看。』(創世紀第十一章),亦即我們不能僅憑『傳聞』來判斷,也不能斷言任何事發生,除非我們親眼所見。以利亞使死人復活,使天降下雨水,使天不降雨,並使天降下火來;但他沒說:『我是上帝。』[…]由於《妥拉》對小偷處以所偷物品價值的雙倍罰金,在某些情況下會多於雙倍,我們不能因此就下結論說,小偷懷著償還價值的雙倍和更多倍罰金的意圖,就可以在需要時偷東西。[…]」「有一個故事,內容關於一位兼具學識、智慧和財富的人,他有一位獨子,他當然會給予最好的教育,而且將他送到耶路撒冷去完成教育。他為兒子的整體舒適作好一切安排,各方面皆有妥貼照顧,確保這位前途似錦、他所寵愛的年輕人一切都不虞匱乏。他的兒子離開不久後,他就倒臥在床,從此再也沒有起來。[…]葬禮和服喪期結束後,一位朋友,據稱是逝者遺囑的執行者,他適時寫信通知那位兒子,他父親已不幸過世,然後打開遺囑的封印,查看其內容。令他大為驚愕,也令得知遺囑內容的每個人大感驚訝的是,逝者的全部財產,個人和其他的動產與不動產,在留下相當數額給各慈善機構之後,全都留給了他的奴隸,但是有一個保留條款,亦即他摯愛的兒子,當有權利從全部遺產中選擇一件東西,但僅此一件。[…]『那麼,』掩不住笑容的老師回答,從你已故父親的遺產中選擇他的那位奴隸,選擇他,他的所有財產就會悉數交給你,因為奴隸什麼都不能擁有,而且他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他的主人。這確實是令尊的妙計。他早就知道如果遺囑上寫明一切都留給你,那位奴隸由於迫於環境而負責管理一切遺物,可能會趁你不在時,自己和朋友將一切貴重物品據為己有;然而如果他知道,或認為一切都屬於他,他就會照顧好一切遺物。你睿智的父親早就知道,他給你選擇權的那件遺物,除了他的奴隸無它,有了他,你就會成為一切遺物名正言順的擁有者。』」